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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馆卷款跑路68人集体投诉
今年3月,区消委会接到一起集体投诉:68名消费者反映每人在位于涪陵泽胜中央广场A馆3楼的一家名为“Song-普拉提”的瑜伽馆充值数千至上万元购买瑜伽课程后,该馆突然关门停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希望涪陵区消委会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区消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经查,涪陵市民刘女士于2024年4月在该瑜伽馆花费11000元购买了瑜伽培训课程,并与重庆市涪泽美健身有限公司签订了“Song-普拉提”瑜伽培训课程合同。根据合同,商家将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培训课程。2025年3月,当刘女士再次前往该瑜伽馆准备上课时,发现商家店面关门,且未向消费者说明理由,预付充值余额无法消费、无法退回。其他投诉消费者也和刘女士一样,在该店遭遇这种情况。
区消委会调查了解到,涉事重庆市涪泽美健身有限公司旗下瑜伽培训机构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机构内空无一人。2024年12月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嘉明变更为李凤英。李凤英家庭住址为山东省鱼台县唐马乡安庄村,今年已86岁。
调查期间,涪陵区消委会及时收集该投诉的消费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结合联系不上商家负责人、无法进行调解的实际情况,决定支持消费者诉讼维权。
该瑜伽馆推出的属预付式消费,即经营者先收取预付款,然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零售、培训、健身、美容等领域迅速普及,但伴随而来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退卡难”等问题让消费者叫苦不迭。今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旨在解决责任主体认定难、消费者退卡及转卡难、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合同条款不公与举证难等消费者维权四大核心问题,专治预付式消费乱象。
根据该《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肃追责打击遏制“卷款跑路”行为。米乐M6 米乐M6官方网站